一、 变更内容
询价公告中三、报价人资质要求第1款:
1.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。
变更为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、能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的分(子)公司或通信运营商分支机构。
询价公告中六、报价文件第2、3款:
2.法人身份证明原件;
3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;
变更为:
2.法人(单位负责人)身份证明原件;
3.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授权委托书原件;
询价公告七、报价文件的投递方式和截止日期 中
2021年10月21日15:00
变更为
2021年10月25日15:00
询价公告中附件1:报价文件格式和附件2:评审办法 正文
法定代表人
均变更为:
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
询价文件其余内容不变,特此公告。
责编:陈南松
来源:湖南省湘水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